一、报名条件
(一).体格: 身体健康,无妨碍驾驶员操作的疾病和缺陷者。
(1).身高: 大型客车(A照)、大型货车(B照) 1.55米以上;其他车型(C照) 1.50米以上。
(2).视力: 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.7或对数视力表4.9(允许矫正);色盲者不得报考驾驶员。
(3).听力: 必须达到左右耳50厘米能辨别声音方向。
(二).年龄:
小型车18~70周岁;
二、申请手续
(一).学员凭有效身份证(居民身份证、护照等),须填《机动车驾驶员申请表》,拍数码照片。
(二).接受身体检查,进行驾驶员适应检测。
(三).户籍外地的学员需提供:
(1).在上海暂住1年以上的证明文本(以派出所核发的盖有户口受理章的暂住证为准)。
(2).本人在外省、市当地未曾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。
三、培训程序
• 每周一、周四上午7:30分,学员体检、体检合格者,本培训部及时安排学员参加交通法规学习。学习时间:周一下午~周四下午,共四个半天;交规考试合格者,由培训部向市公安局车管所申办学员证和市陆管所申办IC卡,并安排上车培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