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提示:
新学驾驶员者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,体验和培训学习(复印件无效);周一--周四上午7:45、中午12:00,周五上午7:45前到培训部集合,有专车送学员去拍照、体验。
外省市人员者除身份证外、必须有在本市已经暂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,并且在原籍无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。(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将通过公安部网络核对查询无误后,既可及时办理学习驾驶证)。

机动车驾驶员术科考试员承诺书
___________学员:
欢迎你参加机动车驾驶员术科考试,在执考中我们承诺做到以下几点,欢迎监督:
一、做到公正执法,规范执考,不考“人情试”、“关系试”,单车执考完毕,当场判定成绩,对判不及格的学员应书面告知不及格原因。
二、按规定着装,做到礼貌待人,用语文明,杜绝使用工作忌语,严禁讽刺挖苦学员和其他人员。
三、遵守廉政规定和职业的道德规范,不接受学员的请吃、礼品、礼金,拒收以“孝敬考官”等名义向你索取的钱和物。
四、执考中违反上述承诺的,欢迎举报。
五、投诉时间和电话:
(一)时间: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至11点,下午1点30分至4点;
周五:上午9点至11点。
学车须知:
1、科目一(交通法规):体检合格后,安排学习、考试,合格后即可上车。
2、科目二(式样):在凤溪基地、宜山分部训练,在10天计满16学时。方可约考。
3、科目三(场内、外)训练:每天在本部随教练车进凤溪基地训练,在30天内计满60学时,方可约考
体检须知:
1、本市居民,凭有效身份证,外省市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在上海2年以内(或新办)暂住证或(居民证)。
2、学习小型车桑车(C1),年龄18--70周岁,身高不低于150cm。
3、 视力:大客车、大型货车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5.0以上.;其他车型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4.9以上。
4、 辩色力:无红绿色盲。
5、 听力: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辩别声源方向。
6、 上肢:双手拇指健全,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,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。
7、 下肢:运动功能正常,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。
8、 躯干、颈部:无运动功能障碍。